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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联动态

关于积极发动申报“广东特支计划”的通知

发布人: 更新时间:2015-11-16
火炬开发区党工委、翠亨新区党工委、各镇区党委(党工委),市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:
火炬开发区党工委、翠亨新区党工委、各镇区党委(党工委),市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:
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15年“广东特支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才办〔2015〕19号)相关要求,现就发动申报 “广东特支计划”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别
遴选对象包括3个层次9类人才:
(一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杰出人才(15名)
(二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领军人才
  1.科技创新领军人才(30名)
2.科技创业领军人才(30名)
3.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(20名)
4.教学名师(30名)
5.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(30名)
(三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
  1.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(100名)

2.青年文化英才(30名)
  3.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(50名)
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请各镇区、各单位认真发动符合条件的人才或团队,按要求积极申报,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,同时向市人才工作局报备。
(二)按照省文件要求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“杰出人才”、“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”、“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”的申报审核工作;市科技局负责“科技创新领军人才”、“科技创业领军人才”、“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的申报审核工作;市委宣传部负责“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”、“青年文化英才”的申报审核工作;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“教学名师”的申报审核工作。
市人才工作局联系人:唐欣然,电话:88313791,传真:88312732,邮箱:zssrcb@163.com。

附件:省人才办关于开展2015年“广东特支计划”申报
工作的通知

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
2015年10月12日


附件
粤人才办〔2015〕19号

关于开展2015年“广东特支计划”
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组织部、宣传部,政府教育、科技、财政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:
为加快建设“人才高地”,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根据《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》(简称“广东特支计划”,粤组通〔2014〕18号),现就2015年“广东特支计划”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遴选对象数额和基本要求
遴选对象包括3个层次9类人才:
(一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杰出人才
遴选15名。基本要求:有突出的学术水平,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,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和较大影响力,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。
  (二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领军人才
1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潜心应用研究,在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,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专项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,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,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、产业化前景好。
2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,且是企业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,其企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,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。
3、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,遴选20名。基本要求: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、新闻出版、文学艺术、文化经营管理、文化科技等领域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较大影响力。
4、教学名师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教育理念先进,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,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。
5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潜心基础研究,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,为社会提供新知识、新原理、新方法,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,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。
  (三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
1、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,遴选100名。基本要求:35岁以下,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,研究方向、技术路线有重大创新性和产业化前景,重点支持在一线从事应用性研究的青年人才。
2、青年文化英才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35岁以下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、新闻出版、文学艺术、文化经营管理、文化科技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发展潜力。
3、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,遴选50名。基本要求:35岁以下,潜心基础研究,取得一定成果,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,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。
二、组织实施
1、本计划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,由省委组织部牵头,在有关部门设立评选平台,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评选。
2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“杰出人才”、“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”、“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”的申报评选;省科技厅负责“科技创新领军人才”、“科技创业领军人才”、“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的申报评选;省委宣传部负责“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”、“青年文化英才”的申报评选;省教育厅负责“教学名师”的申报评选。
3、评选工作坚持好中选优、宁缺毋滥,确保人选质量。经资格审核、初评、复评、公示,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入选名单。
三、有关事项
1、各项目具体申报时限、条件、申报评审程序及资助政策等,参见各项目具体申报指南(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平台、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://www.gdzz.cn及广东省人才工作管理平台http://rc.gdstc.gov.cn)。
2、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;入选“广东特支计划”后,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,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。
3、我省“珠江人才计划”入选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“杰出人才”项目,不可申报其他项目,入选后不享受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重复资助,不占计划名额;“珠江人才计划”入选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。
4、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、报送申报材料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律取消申报资格。


附件:
1.广东特支计划“杰出人才”申报指南
2.广东特支计划“科技创新领军人才”申报指南
3.广东特支计划“科技创业领军人才”申报指南
4.广东特支计划“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”申报指南
5.广东特支计划“教学名师”申报指南
6.广东特支计划“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”申报指南
7.广东特支计划“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申报指南
8.广东特支计划“青年文化英才”申报指南
9.广东特支计划“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”申报指南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5年9月29日